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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妇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编写妇联大事记、年鉴;负责财务、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督查和机关职工后勤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妇联、各界妇女开展与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做好妇女统战工作;开展与国际妇女的友好交流。

  组织部

  负责省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工作。搞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及妇联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市委考核市妇联领导班子,督促检查乡镇以上专职妇联干部的配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宣传部

  对妇女进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法制、爱国主义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负责省妇联机关重要会议、妇女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妇女理论和妇女问题的研究,调查研究妇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妇女群众的新思想、新要求;搜集、编篆、研究我省各个时期妇女组织、妇女人物、妇女活动等历史资料,指导协调各市妇联开展妇运史的编写工作。

  妇女发展部

  组织、发动全省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搞好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配合政府扶持农村妇女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帮助城镇妇女拓宽就业领域,提高就业率。

  权益工作部

  负责对广大妇女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参与人大、政府有关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全省儿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搞好妇联系统托幼园所及妇女儿童阵地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负责联合国中国儿童基金会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配合山西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儿童办好事、实事;组织开展“春蕾计划”行动;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做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妇儿工委办公室

  负责山西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贯彻实施,并搞好调查研究、监测评估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